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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行走與開車駕駛時,分別遵循小綠人與行車號誌指示。

許多行人穿越馬路時,雖然小綠人已經轉成小紅人,但抱著僥倖心態,認為同向車道仍是綠燈,橫向車道也還沒有轉變燈號,於是仍強行穿越路口。

交通局表示,為了減少行人與車輛衝突,採行紅綠燈管制方式,同方向的紅綠燈與小綠人亮燈時間並不同步。

對於右轉車與行人衝突量較大的路口,分為3種通行方式,來減少行人與車輛衝突,包括小綠人先亮路口、小綠人提早結束路口,以及行人專用時相路口。

所謂行人專用時相,就是各方向車輛皆為紅燈,行人開放自由通行。

交工處提醒,在這些管制路口,同方向的小綠人和行車綠燈不會同時都亮,這並非設備故障,提醒民眾勿任意違規闖越。行人若是在紅燈時過馬路而肇事,必須負起事故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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